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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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卡人持上海銀行晶片One卡消費得選擇「終身有效紅利點數」或「當月立即現金回饋0.5%」回饋方案二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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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饋方案可依各卡號分別設定,新卡一律設定為「終身有效紅利點數」;如欲變更,需由持卡人本人電洽本行電話客服中心或於本行網路銀行變更回饋方案,每年僅得變更一次,一經變更設定後之回饋方案,將於下一個結帳日之次營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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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選擇終身有效紅利點數回饋之持卡人持晶片ONE卡之消費每滿20元可得紅利點數1點,紅利點數之回饋內容以及相關權利義務悉依本行「紅利享宴回饋計劃」與活動約定條款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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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選擇現金回饋者,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每月帳單所有加總後新增消費金額【新增消費金額不包含預借現金本金、省利金、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公共事業費用代繳、各項信用卡有關手續費(如信用卡年費、掛失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手續費..等)及其他特別約定不予計算之項目(如學雜費等)】乘以現金回饋比率(0.5%),回饋金不足元之部份以四捨五入方式計入。每月帳單所新增之回饋金,直接抵扣當月帳單消費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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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饋金僅限扣抵消費款項,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在現金回饋金額扣抵完畢前,如因持卡人以任何理由自行停卡或遭本行限制或停用本行信用卡時,未使用完畢之回饋金即失其效力,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持卡人因任何理由以晶片ONE卡買受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調整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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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參酌財政部函釋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之性質,尚不發生持卡人之所得問題,故本行於會計年度終了將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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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行如有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之需要,並將定合理期間就上開情事利用媒體、網站或營業單位擇一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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