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帳單及通知服務  
 
電子帳單及通知服務約定事項
申請本行電子帳單及通知服務(以下稱本服務)後,本行基於服務客戶之立場,將不定期提供本行電子報、理財資訊及最新活動訊息予您。若您不願意接受共同行銷,您可透過將來收到之電子報「取消訂閱」,本行將不再發送相關活動訊息予您。
本服務、網路銀行或有關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各項權益或費用計收方式之變更,均將寄送至您指定之電子信箱。
為確保您的權益,您指定之電子信箱若有變更時,應請立即通知本行,以免發生電子訊息遞送延誤之情形。若您欲更改電子信箱,請使用網路銀行「電子帳單及通知服務」功能進行修改。提醒您!若您透過各產品服務人員修改E-mail者,本行亦將同時修改您的電子帳單信箱。
如您對本行各項電子帳單及通知所顯示之內容有疑義,請您儘速通知本行;且您與本行間之各項權利義務,並不因申請本服務而有變動。
本行保留修改本服務規範之權利,修改後之規範將於本行網站之網頁聲明公告或以E-mail通知您。修改後若您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修改之內容,您可申請終止使用本服務。
您可隨時終止本服務。另當您一旦終止與本行之所有業務往來,本項服務將自動終止。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申請、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本行有權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且毋需事先通知。若您有不當使用之情事,亦同。
您可隨時終止本服務。另當您一旦終止與本行之所有業務往來,本項服務將自動終止於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本行有權停止或暫時中斷本服務,惟本行將儘速修復;倘屬本行可預知本服務終止之事由,本行將事先通知您,以確保您之權益不受影響。
服務終止事由內容包含:
(一)對本服務系統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時。
(二)發生突發性之系統設備故障或本行合作之協力廠商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或失靈。
(三)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行電子帳單無法提供服務時。
(四)因本行網站受到不明原因干擾或可能影響客戶權益者。
(五)配合主管機關或相關金融機關之要求者。
其他約定事項:
(一)請您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有入侵網際網路上其他系統之意圖與行為; 不得破壞網路上各項服務,亦不得在網際網路上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所禁止之行為。
(二)對於非可歸責於本行致您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之損害,本行不負賠償責任。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規範未約定事項之解釋及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慣例為依據處理。

信用卡刷卡簡訊通知服務約定事項
經本行完成登錄作業後,凡使用本行信用卡簽帳消費,單筆金額達新台幣3,000元(含)以上,本行簡訊服務系統會將刷卡訊息發送至您於本行所登記之行動電話(保險類、繳稅、信用卡買基金及人工授權消費除外,消費分類以本行接收之訊息為準) ,如欲確認或變更所留存之行動電話號碼,可撥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0800-003-111。
正、附卡人僅能申請自己本身之刷卡簡訊服務。
您所使用之行動電話需具有接收中文簡訊功能,若未開機或收訊不良時,系統會自動重送刷卡簡訊,惟在24小時內若仍無法發送成功時,系統即會停止該筆刷卡簡訊之發送。
部份交易因商店或授權處理方式不同,簡訊通知可能會與實際刷卡時間有所不同。
本服務僅做消費通知用途,國外消費及部份國內交易因授權線路不同,簡訊通知時之匯率可能會與消費清算時之匯率有所差異,帳單金額將以消費清算當時之匯率換算刷卡金額。
簡訊通知係本行對卡友提供之額外服務,如未能即時發送、未發送或有暫停發送之情形者,本行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本服務係由本行就您的消費為刷卡簡訊之通知,您瞭解該簡訊內容不會要求或指示您作任何的付款動作,您應留意分辨以免落入詐騙集團之陷阱。您並知悉如對刷卡簡訊內容有任何懷疑,可撥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0800-003-111。
本行保有取消、終止、變更本服務內容及收取本項服務費用之權利,若本項服務需收費,本行將定60天以上之期間以書面另行通知,並由您在限期內決定是否繼續接受本服務。
     已閱讀上述約定事項,並同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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